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搜索

扫街网 : 关注民生,贴近生活,以扫街为题材的专业性网站!

查看: 22416|回复: 10

版主管理教程(转)

  [复制链接]

70

主题

0

听众

467

积分

坛主

发表于 2011-4-17 06:54:29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白河浪子 于 2011-4-17 21:52 编辑

       本教程仅针对Discuz!7.0.0前台的一些管理操作做的说明,具有这些管理权限的会员一般是管理员、超级版主及版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删除主题、删除回帖、移动主题、屏蔽帖子、高亮显示、主题分类、关闭/打开主题、复制主题、分割主题、合并主题、修复主题、提升/下沉主题、置顶/解除置顶、加入/解除精华。

  这些管理操作有两个位置可以操作:

  1、主题列表页面,选定目标主题,如下图所示:

  

  这里可以操作的管理选项有:删除主题、移动主题、主题分类、(置顶/解除)置顶、高亮(显示)、(加入/解除)精华、提升/下沉(主题)、关闭/打开(主题)、推荐(主题)。其中,推荐主题必须要在后台开启后,才会显示。此处可以对主题逐一操作,也可以批量操作。

  2、帖子页面的管理选项,如下图所示:

  



  这里可以操作的管理选项有:删除回帖、删除主题、屏蔽(帖子)、提升/下沉(主题)、主题置顶、高亮显示、设置精华、关闭(主题)、移动主题、主题分类、复制主题、合并主题、分割主题、修复主题、推荐主题(后台开启后才显示)。

  下面介绍每个管理操作的使用方法:

  1、删除主题

  主题列表页面选择一个或者多个主题,页面右边会弹出操作窗口,选择“删除(主题)”,如下图所示:

  


  点击“删除(主题)”按钮后,如下图所示:

  
  选择或者输入操作原因,点击确定,就可以删除所选主题。

  2、删除回帖

  帖子页面,选中回帖右下方的多选框,如下图所示:

  


  点击“管理选项”中的“删除回帖”或者帖子底部的“删除”,输入操作理由,点击提交即可。

  
高峰  一明文化传媒CEO 总策划  书画天下网站CEO 总编辑  书画国际网站执行主编  河南省书协会员  河南省作协会员  南阳日报特约记者  南阳书画家研究院副院长 南阳扫街联盟创建人

70

主题

0

听众

467

积分

坛主

发表于 2011-4-17 06:57:40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白河浪子 于 2011-4-17 06:58 编辑

3、移动主题
“移动主题”的操作在版块页面或者帖子页面都可以操作,版块页面可以进行批量主题移动,帖子页面只能移动当前帖子。
需要提一下的是,操作页面针对移动方式有两个选项:移动主题、移动主题并在原来的版块中保留转向。如下图所示:


移动主题:主题直接被移动到目标版块。
保留转向:主题被移动到目标版块后在当前版块继续保留一个帖子链接,点击该链接则进入被移动到目标版块的帖子里了;转向链接的帖子前面会有一个“移动”标志,并且帖子状态为锁定状态。如下图所示:
高峰  一明文化传媒CEO 总策划  书画天下网站CEO 总编辑  书画国际网站执行主编  河南省书协会员  河南省作协会员  南阳日报特约记者  南阳书画家研究院副院长 南阳扫街联盟创建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

听众

93

积分

小学一年级

发表于 2011-4-17 12:20:49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

听众

14

积分

学前小班

发表于 2011-4-17 21:57:55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

听众

25

积分

学前中班

发表于 2011-4-19 09:19:39 |显示全部楼层
{:14_56:}{:14_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

主题

0

听众

4566

积分

版主

发表于 2011-4-19 09:34:05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坚强的小鸟 的帖子

欢迎小鸟  {:14_58:}{:14_53:}
一明文化传媒CEO 总策划  书画天下网站CEO 总编辑  书画国际网站执行主编  河南省书协会员  河南省作协会员  南阳日报特约记者  南阳书画家研究院副院长 南阳扫街联盟创建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听众

433

积分

版主

发表于 2011-4-21 15:32:27 |显示全部楼层
抱最大的希望,做最坏的打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0

主题

0

听众

860

积分

版主

发表于 2011-4-21 23:38:13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2

主题

0

听众

416

积分

版主

发表于 2011-5-9 13:05:11 |显示全部楼层
{:14_58:}{:14_58:}{:14_5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2

主题

0

听众

416

积分

版主

发表于 2011-5-9 13:08:33 |显示全部楼层
深入学习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网站地图|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排行榜|扫街网 ( 沪ICP备12046462号  

GMT+8, 2024-3-28 22:08 , Processed in 0.147388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