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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证据充分 醉驾一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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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5 11:20:4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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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消息  5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白泉民就醉驾入刑发表意见说,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检方就会一律起诉,而不会考虑情节的轻重。
  
  自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起,全国各地掀起查处醉酒驾车的高潮,并依据新规,对醉酒驾车者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但是,公检法机关在醉驾入刑问题上却出现了分歧。
  
  先是最高院副院长发表意见称,对醉驾情节轻微者,要依据刑法总则的原则性规定,不认定为犯罪。接着,公安部表态,对醉酒驾车者,一律按刑事案件立案。此后,最高院向全国各地法院下发通知,要求把各地受理的第一起和第二起醉驾案,作为指导性案例的候选案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将其中的典型案件,以指导性案例的形式下发全国法院参照适用,以统一和规范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醉驾入刑是否考虑情节轻重?在公安部和最高院相继表态后,检方于23日也发表了意见。白泉民表示,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机关的醉驾案件,经检察机关查明,案件的醉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会一律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对于醉驾情节轻微案件,白泉民表示,会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及相关法律上的条款起诉,不会存在选择性。(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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