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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等法律草案 个税起征点维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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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6:19: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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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消息  (据新华社电)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兵役法修正案草案,听取国务院关于201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国务院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0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退役士兵将自主就业
  
  报考公务员优先录取
  
  根据兵役法修正案草案,我国义务兵退役后一般将由政府发给退役金,士兵自主就业。
  
  一是修改士兵退役安置的规定。修正案草案规定,对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实行自主就业;对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自主就业。
  
  二是完善军官退役安置的规定。修正案草案规定,军官退出现役,国家采取转业、复员、退休等办法予以妥善安置。
  
  三是充实促进退役军人就业的优惠政策。修正案草案规定,士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军人。
  
  个税维持3000元起征点不变
  
  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二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维持一审稿中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每月3000元不变。
  
  201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中,将现行起征点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财经委等部门除了向各地和有关部门等机构征求意见外,还通过中国人大网,邀请专家和社会公众代表征求意见。有些常委会委员、社会公众、专家和地方部门对草案的规定表示赞成,有些建议再适当提高或者针对不同地区规定不同的起征点,也有些建议适当降低。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27日在向常委会作关于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指出,经综合分析研究上述意见,考虑到草案的减除费用标准是在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以及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进行测算基础上确定的,也考虑到这次减除费用标准的调整,要与已确定的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和分类相结合以及增加直接税比重等税制改革的要求相衔接,建议维持起征点每月3000元的规定。
  
  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草案一审稿的基础上,二审稿将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以进一步降低较低收入人群税负。
  
  单位不提供仲裁证据
  
  将承担不利后果
  
  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仲裁相关证据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草案规定,仲裁过程中,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主张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机关接到意见和建议
  
  要予以反馈
  
  行政强制法草案五审稿新增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就行政强制的设定实施提出意见建议的受理、反馈机制的规定。
  
  草案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机关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反馈。
  
  地方政府债务逾10万亿
  
  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他透露,通过审计发现,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人民币。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2.25%。如果按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全部转化为政府偿债责任计算,债务率为70.45%。总体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尚未超出其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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